女子以未见过“洋富帅”
为由起诉中介遭遇尴尬
早报记者 胡宝秀 通讯员 王治国
离异中年妇女想通过互联网找一名外国男友上海花千坊验证归来,然后移民。在花了28800元服务费后,她并没有找到如意郎君,于是以未成功约会为由,将为她服务的公司告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可是在庭上,被告公司却出具了一份详细的开房记录,原告见状撤诉。
网上欲寻找外国郎君
湖北的邹女士(化名)今年40岁,初中文化程度。2013年的一天,她突然蹦出一个想法:要是自己能找一个外国老公,自己和女儿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移民国外了。但自己既不会讲英语,又玩不转电子邮件,有没有提供这种服务的公司呢?邹女士很快在网上查到,有一家注册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的公司,可以帮到自己。
缴纳重金翻译邮件
2013年11月15日,邹女士又从湖北飞到上海,签署了一份“翻译服务合同”。
根据合同,邹女士应向翻译公司缴纳服务费用38800元,签订合同时,先缴纳28800元,一旦她与男士成功约会,再缴纳剩余款项1万元。
翻译公司承诺,只要邹女士及时提交自己的个人资料,公司保证在10天内,让她的信息出现在国外的交友网站上。公司将指定专人跟进对邹女士的服务,双方邮件都将有专人翻译。
开房记录让她撤诉
合同签订后,果然有外国男士与邹女士联系。可是,一段时间以后,邹女士却对服务效果产生了怀疑。
她说,跟自己联系的男士,要么是80岁的,要么是20岁的,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2014年12月,邹女士以翻译公司在没有涉外婚姻介绍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名为提供翻译服务,实为介绍婚姻服务,是在打擦边球,且在提供约会信息时弄虚作假为由,将翻译公司告到法院。
庭审中被告称,公司并未提供涉外婚介服务,是原告明确要求提供外国交友的翻译服务,公司提供了相关服务并取得成效后,原告拒不配合,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邹女士则坚持称,她从未与外国男士成功见面、约会,符合合同的退款要求。
可是,被告出示的2份补充证据却让邹女士哑口无言。其中,有邹女士与某外国男士在武汉同一家酒店住宿的记录,有邹女士与这名男士的通话记录以及外国男士的航班记录佐证上海花千坊验证归来;还有邹女士与另一名外国男士在上海某酒店的住宿记录。
在这些证据面前,邹女士最终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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